这项制度从 2008 年设立到现在已经 17 年,一直允许酒吧、酒店、夜店等持有娱乐执照的场所,聘请外国表演者(任何国籍)进行短期表演,最长 6 个月。
制度本来是让表演者合法来新加坡工作,结果却被不法业者用来“借壳”安插人力,从事与表演无关的工作。
2026 年 6 月 1 日起:不再接受新申请。已经持有准证的表演者,可以继续工作,直到准证自然到期或被取消。不会立即取消,所以店家有时间调整。
椰子一位喜欢晚上喝点小酒听点小歌的同事说,曾经去吊花场喝酒,却发现歌手唱得……实在很难听,那一整晚的跑调走音啊,让手里的酒都不香了。
吊花场乍一看的确和普通的酒吧很像,有吧台可以喝酒,歌星在舞台上献唱,但实际上花场中的这些“歌星”,虽然是拿着“歌手准证”进入新加坡,但唱歌的水平并不算很高。
在酒吧里,漂亮女孩是香饽饽,觉得看不顺眼的男孩前来搭讪可以摆摆手直接拒绝让对方离远点;但在吊花场完全相反,前来消费的人才是老大,如果有自己不喜欢的女孩(或男孩)前来搭讪,可以直接让对方走开,去找别的客人。
在吊花场如果看到喜欢的姑娘,却不好意思开口怎么办——很简单,让夜店保安过来传话让对方过来就行。
这或许就解释了为什么新加坡的吊花场是很多安哥的最爱,他们甚至愿意将自己的养老钱都丢在这座销金窟——因为他们无法在普通的交往场所获得异性的关注,而吊花场则给了他们一种满足感和陪伴。
吊花场的真正赚钱逻辑,来自“打赏文化”。其实就像如今在直播平台给主播打赏一样,背后的逻辑都是类似的——
当然不仅老安哥喜欢,年轻人也对这种打赏行为带来的满足感乐此不疲,而且越投入大把金钱,越有一种“我行我能我可以”的虚假自信,让人更加欲罢不能。
之前,就有一位流连吊花场的年轻人自述,进了吊花场就如同中了降头一样,特别是对那些炙手可热的歌星,刚开始只是几百几百的小钱吊花,后来看到所有人都在疯狂砸钱自己也会变得越来越狂热,不自觉产生一种攀比心态,然后便将信用卡里的能掏的钱都掏出来吊花。
虽然第二天清醒之后,觉得这样挥霍十分可耻,可想到昨晚一掷千金时唯我独尊的感觉、看上的妹妹下来谢花时的表情与眼神,又觉得那短暂的快乐是值得的。
⛔但注意:以下场所不适用 WPE酒吧、、酒廊、PUB、酒店、私人俱乐部、餐馆界别内的 Category 1 娱乐执照场所。